为继续优化营商情况,深化落实“放管服”变革办法,市场羁系总局决议调解实行强迫办理的计量用具目次。现将调解后的《实行强迫办理的计量用具目次》(以下简称《目次》)予以发布。
一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参加《目次》且羁系方法为“型式同意”和“型式同意、强迫检定”的计量用具应操持型式同意大概入口计量用具型式同意;其他计量用具不再操持型式同意大概入口计量用具型式同意。
二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参加《目次》且羁系方法为“强迫检定”和“型式同意、强迫检定”的事情计量用具,利用中应承受强迫检定,其他事情计量用具不再实验强迫检定,利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迫检定大概校准的方法,包管量值正确。
三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各级市场羁系部分对不在《目次》型式同意范畴内的计量用具,曾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同意的,依法停止行政允许步伐;各级计量技能机构对不在《目次》强迫检定范畴内的事情计量用具,曾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,持续完成检定事情。
四、依据强迫检定的事情计量用具的布局特点和利用情况,强迫检定接纳以下两种方法:
1.只做初次强迫检定。按实行方法分为:只做初次强迫检定,失准报废;只做初次强迫检定,限期利用,到期轮换。
2.举行周期检定。
五、强迫检定的事情计量用具的检定周期,由响应的检定例程确定。凡计量检定例程划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,应以修订后的检定例程为准。
此中,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验强迫检定。勉励各地方对其详细强迫检定方法予以探究。
六、强迫检定的事情计量用具的强检方法、强检范畴及阐明见《目次》。
七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《市场羁系总局关于公布实行强迫办理的计量用具目次的通告》(2019年第48号)废止,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干文件仍然废止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
市场羁系总局
2020年10月26日